难不成在本少爷的开发之下,进步居然如此明显?
更让人欣喜的是,她虽然每一次都是奋力挣扎,毫不配合。却是在这种挣扎之中,他能够感受到叶知秋身体惊人的弹性和肌肤的柔软度。叶知秋的母亲来自于遥远的江南,那里的女子不比北国女子那样大气热情,却有着温柔似水般的情致。何况她不涂脂抹粉,肌肤白皙如玉,又养的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就连淡淡的体香,也让他为之迷醉。
他不喜欢那些火辣辣的辣妹,她们太吵、太放纵、身子也全是骨头,硬邦邦的。看上去好看,抱起来跟电线杆没啥区别,硌手。而且往往浓妆艳抹、头发枯黄、身上的香水味熏得人睁不开眼……
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古人说女子是“温柔乡”,自从拥有了叶知秋以后,他明白了。排除“爱情”这个虚无缥缈的东西之外,有了婚姻的牵绊,他似乎觉得,身体的满意度竟然相当的高。
如果,我是说如果,她以后能乖乖听话,不要再反抗,尽量配合的话,本少爷可以选择不去外面采野花。毕竟采的花多了,他居然觉得,外面那些形形色色的女人,看多了之后几乎全都一样。就连他最近找到的那个叫“琳达”的女人,也没什么区别。
是时候换一种女人的风格了。凌慕枫还不知道自己对叶知秋仅只是身体上的迷恋,还是从秦亦书身边夺走时的感觉,反正她现在在自己身边,不知不觉就有一种安定和温软的感觉。
真想看她温柔似水的对待自己——就像当初,她倒在秦亦书怀里一样!
若是武力不行,说不得只好让她尝尝,那颗特制迷、药的滋味!
凌慕枫舔了舔嘴唇,眼睛里,闪过一丝兴奋的微光。
一个小时以后,凌慕枫的车开到了Z城市内。
Z城虽然不及经济中心上城,却也是繁华的大城市。小时候父亲因为工作忙,常常丢下他和他妈妈不管,他妈妈常带着他住到Z城,一到周末就让司机开车,带他到市内玩耍。可以说,Z城对他的影响是极为深刻的,这里或许是他童年最快乐的地方,也是他不幸开始的起点。
停车以后,拉着叶知秋的手,在Z城街头漫步。自从八岁那年,他母亲离开了家,至今已经快二十年了,Z城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过去破烂的贫民窟,被推倒重建,成为新兴的商业区。过去城郊的农田,则被开发为一片片住宅区。过去牵着妈***手,亦步亦趋的温和男孩,如今也长成了凌氏财团的总裁,拥有着滔天的权势。而且,他的手,还牵着一个极不乐意的女人。
看到叶知秋心不在焉的看看周围,凌慕枫一把将她拉过来:“别想着逃跑!别忘了,你可是我的正牌妻子!”
叶知秋想要甩开他的手,无果,她冷笑:“凌慕枫,你就这么怕失去我?”
“那当然,本少爷还没玩够你,怎么舍得让你走?”凌慕枫邪笑着靠近,在她脸上轻吻。
“喂,凌慕枫你疯了!这是在大街上!”叶知秋吓得想要推开他。
凌慕枫沙哑的笑:“那你的意思是……回去了以后可以?”
叶知秋横了他一眼:“你要是再碰我,我就去死!”
凌慕枫耸耸肩,似乎是“Who care”的表情:“你死了,我大不了再娶。可你妈妈,就绝后了。”他当然在娶她之前,就打听到关于叶知秋身世的所有信息。他知道他真正的岳母,早在叶知秋十五岁的时候,就离开了她。
“你!——”叶知秋气愤不已,“凌慕枫你骂我可以,就是不准说我的妈妈!”
“好好,不说了不说了,”凌慕枫看到她发怒的样子,不知为何语气忽然一软,“那你就得好好活着,快快乐乐的活着——取悦我。”
听到他前半句,还以为是句好话,没想到语气一转,又变成了“男盗女、娼”的鬼话。叶知秋不屑又愤恨的盯着凌慕枫那张笑得暧昧的脸,转身,走到一所大厦里。
凌慕枫笑嘻嘻的追上来,牵着她的手:“这也不能怪我啊,我都忍了一星期了!”
“你大可以去找你的那些女友们,她们比我懂得怎么‘取悦你’!”叶知秋懒得跟他胡搅蛮缠。
“你不知道,我的规矩是一个月换一次女伴?”凌慕枫站在她旁边,跟她并肩而行,“已经丢掉的情人,我不想再去拣。”
“你的意思是,你要留我一个月?玩腻了就把我甩了?”叶知秋冷哼一声,凌厉的眸光死死的逼视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