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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猛虎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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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无恤2014”坚持打赏,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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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丸人的混乱之状尽收马悍眼里,他知道,收宫的时候到了。

    先牵着乌丸人的鼻子跑一圈,等到人马俱疲时,再冲进沙碛地,籍烟尘杀伤敌骑,借沙石削磨马蹄,最后故意奔突乱石山,引敌入彀。这就是马悍制定的一整套对付乌丸骑兵的战术,充分利用了地形与新型马具,最终形成己方的优势。现在,到了最后一击的时刻。

    “重骑兵,着甲!”

    随着马悍一声令下,一群身材高大,膀大腰圆的壮汉,从骑兵队中奔出,飞快集合。随即有同伴拉过十余匹驮马,将其背上的重物卸下,打开,竟是一副副铠甲。然后一一取出头盔、顿项、披膊、环臂、胸甲、胫甲、甲裙等等,为十余个壮汉穿戴起来。

    “重骑兵,上马!”

    半炷香后,马悍再度发令,此时连他在内,十三个全身披厚铠,外罩厚毡,头戴铁兜鍪,脸覆面甲,止露双眼的重甲骑士,在同伴的扶持下一齐认镫上马。这些骑士的武器与寻常弓骑兵或轻骑兵不同,人手一根沉重的狼牙棒或铁流星,鞍后还配有刀斧殳等副武器,骑乘较寻常马匹更为高大健硕的骏马。每匹骏马皆有面帘、当胸、后搭等生牛皮制成的马铠。

    十二副皮革嵌铁的重铠及马铠,十二匹负重力强劲的骏马,九具铁流星,三具包铁狼牙棒,这就是集整个汉戈部的财力物力,勉强凑成的重装备。十二个重骑兵,有的是身高八尺的壮汉,有的是腰大十围的健儿,这些人射技平平,但胜在力大,骑术也相当出色,正是重骑兵的最好人选。

    马悍的铠甲是早先缴获的鱼鳞甲,护防力自不待言,此刻再罩上一件厚厚的皮毡,对刀枪箭矢的防护力进一步提高。不过,他手持的武器有点特殊,是一把类似西方骑枪的超级骑枪。

    之所以说类似西方骑枪,是因为有三个特征:一是枪杆前半截呈圆锥形,由粗渐细,是西式典型的伞形枪;二是有圆形护手,枪尾有铁锥配重;三是枪头并不尖锐,而是一个拳头形的铁质突出物。这些都是西式骑枪的特征。

    之所以说超级骑枪,不仅因为沉重,更是因为枪身极长,甚至比张飞的丈八铁矛还长——长度达到五米,也就是汉代的两丈,至于重量更是达到六十多斤。这么长、这么重的超级骑枪,纵然在这个英雄倍出、猛将如云的三国时代,也没几个人能使得动——而拥有一只机械臂的马悍,必是其中之一。

    这就是马悍为自己量身定做的骑战武器。经过生死逃杀的磨砺,他的骑战能力已经突飞猛进,但对上像赵云这样的勇将,依然没把握。你一个才练骑战数月的人,如何比得上练了十几年、靠这个吃饭的三国猛人?既然如此,不如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长项。马悍的长项是什么?自然是机械之力了。

    单论力量,这时代的猛将再牛,也没法以血肉之躯与马悍的钢铁属性相比。那么在骑战中,就要淋漓尽致地将这一个优势全力发挥出来。

    超级骑枪的重量,不是问题;长度所造成的坠力,不是问题;对战马的重压,也因为银箭的神骏,不成问题。当这所有一切都不成问题时,一杆令人望而生畏的重型骑枪——霸王枪,横空出世。

    骑战,真正能够体现一寸长一寸强,若你的兵器比对手长一尺,而且还能运用自如,你的胜率最起码多三成。这或许也是张飞能够纵横捭阖的一个重要原因,不过,现在有比他更**的人与枪出现了。

    正策马来回奔驰,指挥汉戈骑兵射击的乌追,看着部帅一十三重骑那甲光耀日、威风凛凛的骑影,既兴奋又有些许担心,催马近前道:“部帅,重骑虽猛,但人马实在太少,还是让属下以弓矢破之吧。”

    马悍正将一面赤红色的大旗系于重型骑枪上,其上用金黄颜色的丝线,绣着一条张牙舞爪、奋力挣断锁链的黄龙,这就是汉戈部的旗帜“金龙破锁旗”。

    马悍听出了乌追的担忧,却坚定摇头:“不成!欲破敌骑,除了不断以弓矢削弱混乱,还必须出动重骑,行致命一击,否则无法真正击破敌骑。一十三骑,少是少了点,但以敌军之颓势,未必没有赢的机会。”

    说罢面罩一合,长枪一竖,巨枪耸立,大旗飞扬,象是一根小型的桅杆。

    “重骑兵,出击!”

    十三重骑排成一个前锐后丰的锋矢队型,以猎猎飞扬的金龙破锁旗为箭头,挟奔雷之势,如离弦之箭,居高临下,向因心疼战马,正弃骑就步的乌丸人迅猛冲击。

    重骑一出,汉戈骑兵的箭雨戛然而止。

    乌丸人大概从未见过如此武装到牙齿的重装骑兵,一个个看得呆了,惊恐之下,纷纷举弓将箭矢射向这些重装骑兵。

    一阵阵噼噼啪啪异响,那些青铜箭头或熟铁箭头被铁盔弹厚甲得四下乱飞,有弓力强劲的箭矢射穿厚毡、钻破皮甲,却最终动能耗尽,插在重骑兵的甲毡上。不过短短数息,几乎每一个重骑兵浑身上下,抱括战马,都插满了密密麻麻的箭矢,看上去如刺猬一般,好不吓人,却也仅仅是吓人而已。

    好,射够了是吧?哪就轮到我们发威了!

    嘭!冲在最前的马悍最先触敌,霸王枪一挺,一个慌乱欲挡的乌丸人刀被撞飞,胸口被撞得塌陷,仰面张口喷出带血的破碎内脏,肉葫芦似地跌飞数丈,骨碌碌滚下山坡。

    几乎不分先后,又一个乌丸人被重枪撞飞,脑袋像砸烂的西瓜。

    这就是马悍使用钝形枪头而不是锐形枪头的原因,无论是快马的俯冲动能,还是马悍机械臂的恐怖巨力,只要枪尖击中敌躯,非死即残,百分百丧失战斗力。如果枪头是尖锐的,一击之下,入体过深,拔出来都费事,并且粘稠的血迹也会影响到马悍的发挥。而钝形枪头就完全没有这种不便,一击毙敌,一沾即走,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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