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首先可以列举出的相似点是,弹幕系统与实时评论系统都是以在画面上飘过用户评论的形式存在的,虽然一个从左向右,而另一个是从右向左,但这根本就是转换了一下方向而已。”
“其次,技术专利权的抄袭案,一般都是从根据性来出发,Mico动画曾经向哔哩哔哩提出购买弹幕系统的使用权,但遭到了哔哩哔哩的拒绝,于是在一周之后,Mico动画那所谓的实时评论系统就出现在了旗下所有视频上。”
“所以由此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Mico动画在得不到弹幕系统之后,才转而选择抄袭它!”
“以上!”
古美门研介最后微笑着看着三木律师,对法官说道,然后坐了下来。
可在三木律师的眼中,那微笑就是最大的嘲笑。
接着轮到了他开始反驳。
“就算是Mico动画曾经想要向哔哩哔哩购买弹幕系统的使用权,那也完全不足以证明什么,从相似性上来说,两者可谓是截然不同。”
“Mico动画的实时评论系统有着与评论区的评论实时显示的功能,这就是哔哩哔哩的弹幕系统所不具备的。”
“所以说,Mico动画只是正常研发出来了这样一款视频辅助系统,唯一的遗憾是,这个时间仅仅是排在了哔哩哔哩之后而已。”
晴树在后边笑了。
Mico动画的那个功能他当然知道,其效果就是,往往看着视频的时候会突然飘出来一大串又长又臭的评论,而且还会挡住其他的弹幕,给用户带来的体验极差。
至少,习惯了自家弹幕系统那清爽之中又都能把每一个短小的弹幕看清楚之后,再看Mico动画上的视频,还真是挺不习惯的。
之前他还纳闷呢,对方怎么说也是搞了三年的视频网站了,不至于这样的失误都看不出来呀。
而到了这时他才明白,原来对方就是故意这么设置的,就是为了体现出与弹幕系统的不同之处。
厉害厉害,把两种本是一样的东西,往不同方向努力发展,并且添加一些花里胡哨的,越是不相似,就越是无法证明抄袭,很厉害的策略。
晴树觉得,能够想出这种办法的人,绝对是对专利法或是著作权有很深研究的人。
果然不能小觑任何人,若不是掌握着最致命的证据,怕不是要被对方翻盘了。
哪怕不能翻盘,至少也能和稀泥似的随意的扯皮,扯来扯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
接着,三木律师还没说完,他继续加强着自己这方的论证点。
“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前人的积累,视频网站之间在同一时间段开发出相似的功能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不单单是我们Mico动画,其他一些视频网站也都开发出了各自属于自己的视频辅助系统,比如……”
三木律师叫人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显示屏,屏幕上正显示着另一家动画视频网站的视频播放界面,那视频中竟然……
那是弹幕系统!
不,应该说是伪弹幕系统!
与哔哩哔哩的弹幕系统相似,但却有很多不同之处;也与Mico动画的实时评论系统相似,而同样的,有着很多不同之处!
这……
晴树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