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威露出了无奈的笑容,说道:“殿下说话直爽,也好过巧言相欺。不象有些汉人,口是心非。我的祖上思轰便是相信汉官之言,苦战缅兵,却等不到汉兵援军,终于兵败身死。”
朱永兴点了点头,深表同情,然后望着思威说道:“那您看——”
“神使是不会轻易死的。”思威眯起了眼睛,“殿下必是信人,会全力帮助我族,达成吾等数十年的心愿。详细的事情,请殿下与大巫详谈。”
朱永兴眨了眨眼睛,很真诚地点了点头,说道:“好,只要我还有口气,就会为此奋斗到底。”
思威犹豫了一下,有些试探地问道:“殿下,您觉得阿珠如何?她是我的掌上明珠,也是寨子里最美丽的姑娘。”
“阿珠确实很漂亮。”朱永兴的思路还没转过来,光想着在这神州即将陆沉的时候,他下一步的计划。
“殿下可否带着她出缅入滇?”思威看出了朱永兴的敷衍,并不满意,话也说得直白了一些。
“带着阿珠?”朱永兴眨着眼睛,还有些迷惑,但隐约猜到了一些思威的意思,只是还不太确定,便也试探着反问道:“以后我的生活会很危险,可能被人出卖给清军,也可能被杀死。那个,阿珠留在寨子里是不是更安全?”
“神使是不会死的。”思威很执拗地重复了一遍,然后轻轻叹了口气,缓缓说道:“缅派土司荒银无耻,寨子里很多好姑娘都——”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我虽然一直有意将阿珠隐藏,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阿珠必须离开这里,才能免遭噩运。阿珠聪慧、贤淑,又精通汉学,定不会令殿下生厌,希望殿下亦不要凉薄无情,负心于她。”
朱永兴垂下了眼睑,虽然赞叹梦珠的美貌,但立刻谈到婚嫁,还是有些突然。再说,他现在满脑子都是生存、壮大、抗清,或者失败后如何跑路的事情,马上塞个美女过来,令他不太适应。
“那个,这还要看阿珠的意思吧?谁知道她愿不愿意跟我出生入死,飘泊颠沛呢?”朱永兴随口说道,想拖一拖,好容他仔细想想。
“阿珠咬了你,还很重,是吧?”思威听朱永兴没有反对的意思,不禁捋须微笑,目光扫过朱永兴的手腕,“女孩儿家的心思呀,她早就愿意了,可殿下却未赠送定情之物,想是不知道我族的习俗吧?”
“伸手给哥咬个印,越咬越见妹情深,青山不老存痕迹,见那牙痕如见人。”咬手却是这支苗族男女青年表达爱情的一种独特方式。姑娘如果咬得很轻,而且很有礼貌,小伙子便明白姑娘是表示拒绝或暗示自己有了意中人;如果姑娘咬得很重,甚至咬出血印,则表示姑娘对他十分倾心,愿意接受小伙子的爱。
“咬手”定情后,男女青年便应各自拿出最心爱的手信,如戒子、耳环、竹笠、腰篓之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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