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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着牙,流着泪,尝试了别人的剩饭。
剩饭之后是馊水,再之后是乞讨,从一开始的脸红心跳羞于启齿,到后来的驾轻就熟已经没有了廉耻之心。千金小姐,硬是因为爱情与母爱,转变成了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
为了给年幼的李赛斯填饱肚子,李母甚至甘愿出卖自己的身体。
在李赛斯的记忆里,所有的童年时光,就是不断看着各种各样的男人把母亲带走。然后被母亲牵着手,继续挨家挨户的翻垃圾桶。
“大乞丐,小乞丐”这是李赛斯童年听过最多的词。
而另一个最频繁出现在李赛斯耳朵里的词汇,则是:“乞丐鬼子”。
因为李赛斯不只是乞丐,更是一个面孔异于东方人的乞丐。虽然辛苦,甚至屈辱,但至少那个时候李赛斯的生命里还有母亲这样一个伟大的女人。可惜,老天像是专门和李赛斯作对似的,看不得他有一点好。在他十三岁那年,一个拥有西方面孔的陌生男人出现在
他和母亲眼前。
那个时候李赛斯还不知道,这个男人就是他的父亲。他只知道,母亲哭了好一阵,又笑了好一阵,那是母亲最开心的一晚,因为李赛斯不断听到隔壁传来的笑声。可是第二天一早,无论李赛斯怎么敲门,母亲都没有任何回应。当他好不容易把门砸开,看到
里面的情景,李赛斯惊呆了。
房间里空空如也,母亲和那个陌生男人都不见了。唯一留给李赛斯的,只有床上将被褥完全浸染成了红色的鲜血!
这些鲜血已经凝固,李赛斯这辈子都忘不了那种红里透黑的颜色。
警察来了,一番调查之后,警方得出一个结论,这些血液全都属于李母。别说是一个人,就算是一头大象流了这么多的血也必死无疑了!
那一天起,李赛斯又多了一个身份,孤儿。
对于自己的身份,李赛斯知之甚少,只知道母亲姓李,而父亲叫‘赛斯’。
李赛斯这个名字甚至不是母亲给他取的,而是李赛斯自取,因为十三岁以前,李赛斯甚至没有名字。
……
范薇没想到李赛斯的身世竟然如此曲折悲惨,哪怕明知道他是非常致命的敌人,仍旧忍不住产生同情心。
当年的伤疤被无情揭开,李赛斯的表情却没有任何变化,他的嘴角仍旧上扬着,像是打不倒的强者似的。
“他的身世和他复活有什么关系?”范薇眼神复杂的打量着对面的李赛斯,同时问道。
段霖的嗓音简洁而有力:“他的血统!”
“血统?”“不错!”段霖的声音竟然透着一抹罕见的严肃:“李赛斯的父亲给了他悲惨的童年,同样也给了他一个礼物。乃是人类已知的第十六种血液Azr型血,又叫做永不凝固之血。换言之,他有一半吸血鬼血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