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狗都对亦风格外亲近。
不多时,亦风揭开锅盖,满帐篷都是羊肉香:“你尝尝蒸透了没。”
我抓起一个大包子喜滋滋地换手吹着,趁烫咬了一口:“熟了!好吃!”顺手塞了一个在亦风嘴里。扎西也等不及让老婆把包子盛到盘子里,自己先抓了一个解解馋。
我细嚼之下,发现这次的肉质鲜香,没有一点膻味,竟然比以往扎西家的羊肉细滑多了。我掰开面皮看了看肉馅儿,肉色粉嫩,不似往日泛着凝血的浅棕色。我奇道:“这肉跟平时不一样,好像是放过血的呀?”
“是吗?我和馅儿的时候还没注意。”亦风咬了一口慢慢回味。
“你舌头真灵,”扎西老婆笑着把一大盘包子推到我面前,“被邦客咬死的羊自然是放过血的。”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我和亦风同时被扎中了兴奋点:“狼来过?什么时候?!”
“邦客没来我这儿,是去了隔壁巴尔加老头儿的牧场。”扎西漫不经心地把一团酥油化在开水里,用包子蘸着酥油水吃,“大前天中午,巴老头正放着羊呢,老远看见羊堆里多了一只别家的羊,他起初懒得管,谁家的羊丢了,羊主人自己会来找,中午太阳烈,他懒得出帐篷。等他吃完午饭,那羊还混在他家的羊群里,他就走过去看。谁知老头刚走到羊群附近,那只羊摇身一变成了一匹大狼,拖着圆滚滚的肚子,不慌不忙地闪了。巴老头当时就看傻了,回过神再去瞧时,自家一头大肥羊躺在地上,朝天的一面儿已经被狼吃得差不多了,死羊身边竟然还掉落了一张羊皮。他捡起羊皮一看是我家的记号,便拎过来问我。”
“哦呀,”扎西老婆笑着接口,“今天包包子的羊腿就是巴老头割下来给我们的。都说狼咬死的羊,肉要好吃一些,没错吧?”
扎西冲他老婆挥挥手,示意不要打断他,扎西不那么关心肉好不好吃,却一心想继续他感兴趣的话题:“邦客宰羊并不稀奇,可老头愣说那狼是穿着羊皮大衣来的,大家伙儿一听就笑了,因为巴老头今年有很多羊都长得奇模怪样,黑头黑脚黑肚子,背上的皮毛却是白的,那些羊本身看起来就像披着羊皮。巴老头是个近视眼,头天抱孙子把眼镜打破了,还没来得及重新配。他那个眼神,三十米外雌雄同体,五十米外人畜不分,老头说羊变成了狼,那不是眼花就是吹牛。大伙儿一笑,老头急得发誓赌咒,没事儿就上我这儿来解释。虽然狼吃羊属于正常损耗,牧民并不在乎,可老牧民极看重声誉,因为一旦戴上吹牛的帽子,往后在村民中说话就没分量了,但这么邪乎的事儿,谁会信……”
“我信!有些事儿你还不知道!”我听扎西叨叨了半天,早就摁不住自己了,“羊皮在哪儿?快给我看看!”我急于印证心里的猜测。
扎西没料到我对这“笑话”反应这么激烈,又看亦风也同样急切,这才收起了笑容,连忙放下包子,把扔在帐篷外的羊皮提了进来。
羊皮已经干硬了,我蹲下身,小心地把羊皮铺展开。羊屁股上棕色的广告颜料的确是扎西家的记号—草原上的牧民家家都放养着牛羊,为了区分,每家都会用不同的广告色在羊身上画一个记号。这张羊皮的肉面三条腿和肋部有瘀黑的血斑,是死前被顶撞的伤痕。翻过毛面对照,亦风给羊包扎伤口时涂抹的棕红碘酒还残留着淡淡药味。这张羊皮果然是我前几天亲手剥下的。我们的小屋离巴老头的牧场有七八公里,狼早上从小屋“借”走羊皮,当天中午便在案发现场宰了羊,作案时间刚好对上。
我让亦风掀开帐篷的门帘,自己托起羊皮迎着阳光看。干枯的羊油上稀疏粘结着一层换季脱落的狼背毛,鎏金的毛根迎着微风得意地摇晃着。
一张羊皮引发的“血案”水落石出。一直以来,我以为“披着羊皮的狼”只是调侃的形容,没料到狼还真这么干!如此看来,以往领教过狼这种伎俩的定然不止一人,才会将“披着羊皮的狼”的典故盛传至今。我曾看过牧民给抱养的小狗崽找“奶妈”时,便是寻一只死了羔子的母羊,把死羊羔的皮剥下来,披裹在狗崽身上,母羊便当狗崽是小羊羔,任他吃奶。这鱼目混珠的招数不知是人学狼还是狼学人。
总之,和狼的滑头比起来,羊是韭菜馅的脑袋勾了芡的心,特别好糊弄。那偷羊皮的狼非但口味不淡,而且心眼儿多得跟筛子似的,人投的食他不放心,非得自己宰羊才踏实。
按说泽仁的牧场也有羊,狼却宁可舍近求远,难道他也知道泽仁眼尖马快人利索,很难做到羊不知,人不觉?哪像巴老头老眼昏花放羊懒散,眼镜一摘等于睁眼瞎,且有那么多怪模怪样的羊做掩护,机不可失!我当日眼看着狼把皮叼走,却想破了脑袋也猜不到那是狼的易容术道具。新鲜羊皮油多黏度大,不难想象狼换上“马甲”躲在羊群里偷着乐的情形。狼不厌诈,独狼更是能把“诈”字玩儿出花来。
亦风把事情的始末给扎西一讲,扎西呆了好半晌:“狼有这么聪明?!”
这还只是大狼的“花样式捕猎”,如果扎西知道小格林几个月的时候就会自己开电视,用遥控器换节目,还跟着电视里的大狼学抓鱼的事儿,扎西非傻了不可。我也不岔开话题,只是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别小看他们。”
亦风说怀疑这狼是格林,想知道他有没有天眼。扎西这才回神拿起电话:“我问问老头。”
巴老头沉冤得雪,在电话那头说话硬气了许多。扎西追问他狼的特征,巴老头却说不清,他没戴眼镜,能看清狼影就不错了。
我也不灰心,摘下羊皮上的狼毛集成一束,装进小塑料袋里。自从再回草原寻找格林以来,收集狼毛已经成了我的习惯,凡是能弄到的狼毛我都用小塑料袋分装,注明发现地点和发生的事件,这是目前唯一能握在手中的线索。格林在我们身边的时候,我曾经留有他的狼毫和他小时候被高跟鞋踩断的一截断趾,哪怕我们走出草原的时候仍然找不到格林,只要其中有一撮狼毛的DNA能跟格林对上号,我都能确信他还活着,只是在莽原中与我们擦肩而过。我在纸条上备注“披着羊皮的狼”,小心翼翼地把纸条放进塑料袋,封口。
亦风还在扎西的翻译下仔细询问巴老头:“狼往哪个方向跑的?”
尽管这消息迟到了几天,但我们还是想知道他的行踪—狼是喜欢走老路的。
巴老头说看见狼是往泽仁的牧场撤退的。我们马上给泽仁打电话,想请他多加留意。谁知还没等我们说事儿,泽仁就抢先开口了:“我正想找你们呢,你们前几天让我留意小狼崽,今天早上我放牛的时候,还真发现了一窝小狼,有猫那么大,老远看见我就钻洞了,那狼窝就在我牧场上!”
今天真是惊喜不断,我恨不得立刻从电话里钻过去:“你看见大狼了吗?!”
“大的没看见,小的还在洞里,我盯着那个窝的,你们快来吧!”
我和亦风急忙跳上车,扎西塞了一袋包子给我,叮嘱道:“要是大狼回来,得赶紧撤退,安全第一,邦客护崽玩命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