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琳只是顺着南浩宇的话问了个问题,却奇迹般地让他心情安定了不少。
他淡淡地笑,心口如决堤一般,开始滔滔不绝地说起来,“很小的时候,爷爷和爸爸就给我哥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培养计划,除了语言,数理,科学等各门学科,还有音乐,美术,贵族运动和贵族礼仪,一样不缺。我呢,一直是跟着大哥的这套培养计划一起长大的,他学什么,我就学什么,爷爷和爸爸并没有单独按照我的天赋和个性,去制定适合我的培养计划。我能学到什么程度,达到什么要求,他们也相对比较宽松,不像对我哥那么严格。”
乔琳颔了颔首,劝慰,“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啊,有得必有失。虽然你祖父和父亲对你没有像你哥那么严格,可反过来想,你不就获得了更自由、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吗?”
“对!”南浩宇转过脸来,望着她,感觉找到了知音,“我也是和你一样想的,甚至觉得,爷爷和爸爸对我更疼爱一些,就这样,快快乐乐地长到了十岁。”
说到这儿,他又在两人的酒杯里各倒了一些酒,尔后朝她举杯,“cheers!”
“cheers!”
乔琳与他碰杯,脸颊仿若染了烟霞,瑰姿艳逸。
她身上原本有一种娴雅沉静的美,一旦喝了酒,便像打破了禁忌,整个人绽放出潋滟的光华,妩媚的风情,却是平常见不到的样子。
南浩宇见到了,就像品尝了上等佳酿,不觉间目光流露出几分赞美欣赏之意。
触及他的眸光,乔琳心尖蓦地一颤,抚在他肩膀上的那只手,瑟缩了一下,然后,悄悄地收了回来。
平定了一下心跳,她接着他的话问:“奥利弗,你十岁那年,发生了什么事吗?”
“那年,我哥过十二岁生日的时候,爸爸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是一匹枣红色的小马……”
南浩宇神色怅然,陷入了回想。
就在他十岁那年,南思宸十二岁。
四月二十八日那天是南思宸生日,詹姆士买到了一匹名贵的小马,通体枣红色,没有一丝杂毛,闪闪发亮,漂亮极了。
“劳伦斯,我给这匹马取了个名字,叫‘伯爵’,作为你的生日礼物,你开不开心?”詹姆士垂眸,对南思宸微笑着说。
南思宸当然开心了,学骑马都好几年了,他早就想要一匹属于自己的马了。他抬手抚上小马的背,小马倒也乖巧,只轻轻地鸣叫了一声,便站着不动,任他抚摸。
南思宸蓝眸明亮,一脸的欣喜,这个小“伯爵”,瞧着性子温和得很,与他还挺投缘的。
抚摸了一会儿小马,他转过身,正准备感谢詹姆士,不经意间,却看到了站在父亲旁边的南浩宇。
十岁的男孩,因为好动,跳脱,顽皮,个子长得很高,也只比自己矮一点,已经长到父亲的胸口了。此刻,他一直盯着那匹小马看,眼中流露出羡慕和渴望。
瞧见南浩宇迫切的神色,南思宸心里一软。
从小,他就对礼物什么的看得很淡,一般只要南浩宇喜欢的,他都会让给弟弟。
一匹马,也不过是件礼物罢了。
于是他抬眸,对詹姆士说:“爸爸,谢谢你送我这匹马,我很喜欢,可奥利弗好像比我更喜欢这匹马。要不,这匹马送给他好了。”
“那你呢,不想要吗?”詹姆士走到他面前,温雅和煦地问他。
南思宸淡淡一笑,小小少年,已是风姿俊朗,“我可以等下一匹。”
闻言,詹姆士的眉心蹙了起来。
他伸手,按上南思宸的肩头,带着几分力道,“劳伦斯,有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你可以让给其他人,但是,对你人生至关重要的东西,你却必须得抓住。有些事,有些人,你不可以等,一旦抱着等待的态度,最终的结局便是错过,没有下一次。”
南思宸清俊的脸上闪过一丝疑惑,“爸爸,可这只是一匹马……”
詹姆士面色冷峻,“但这匹马的名字,叫‘伯爵’!”
詹姆士的一番话,如同烙印,深刻地印在了南思宸的心底。
从那时起,他就体会到,自己身为加罗米家族的长子长孙所必须担负的伯爵名号,以及名号背后不可推卸的荣誉和责任。
同样一番话,带给南浩宇的却是锥心的刺痛。
不过十岁的少年,却突然明白了,只有无关紧要的东西,他才可以和南思宸争;而那些至关重要的东西,伯爵的名号,家族的使命,光耀的荣誉,却从来就不属于他,哪怕只是一匹名叫“伯爵”的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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