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过明星的意见就替明星签下合同,明星没有知情权,这样的合同属于霸王合同。
但谁让许晋才刚在宝岛这儿发展呢,虽然看似地位很高,但毕竟离的还是太远了,再加上罗绍成背后的资本很强势。
如果想要在宝岛这儿创下一番成绩,那这样的合同就得签,不签约就无法运营他在宝岛这儿的通告合作等等了。
就合同方面而言,许晋是非常弱势乙方,现在也只能希望罗绍成能够好好帮助他,为了更加扩大在宝岛这儿的工作资源。
但这种希望,只是基于人情,要是万一罗绍成想要整到许晋,可以借用这个条款的便利恶意代替许晋签下不平等的合约通告。
一点签约下来,法律效益在许晋这边,也就是乙方,甲方是不用负任何责任的。
这样听上去是不是很荒谬,甲方给乙方签了那么多不对等通告,坑了乙方的利益,还不用负责?
但现实就是这么荒谬,在法律上,这种条款就给甲方这样的权力。
许晋翻开一看,忽然眼神一凝:“德芙?巧克力?”
“对,德芙巧克力,牛奶香浓,丝般感受是它的经典广告语,89年进入市场,95年就成为了巧克力领导品牌,现在是05年冬季,他们正在准备找春季代言人。”罗绍成道。
许晋并没有吃过德芙巧克力,但这不代表他不知道这是一个很出名的产品。
他有点愕然的看着罗绍成,“怪不得你捂着谁都不是说,竟然是食品类的广告,还是著名食品!”
罗绍成言语有些骄傲,本来开娱乐经纪公司只是玩玩,他大头还是在房地产,但能利用房地产的影响力去扩大影响抓住了这次代言,是很出乎意料的。
就连罗绍成自己也想不到,德芙愿意选用许晋为代言人!
“只是因缘巧合而已,不仅仅是我的功劳,其中还有你的形象跟德芙对上了,再结合你的综合影响力,所以德芙愿意将这次机会给你。”
许晋对于自己在宝岛的影响力还是低估了。
作为一名宝岛人气很旺的偶像艺人,结果在面对粉丝接机这件事上公开批评粉丝,这还是第一个!
发出言论后,那三天许晋在宝岛的讨论度几乎高达顶峰!
有支持的,有不支持的,该继续粉下去的粉下去,该路转粉的路转粉,该粉转路的粉转路,也有粉丝转黑回踩!
但这也只是粉丝的论调。
而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是明星的粉丝,大部分是什么都不粉,依靠个人感官来觉得这个明星是好是坏的路人!
许晋在宝岛本来爆红只是一个现象,如果后续没有好的作品维持,他也只是跟以前人气旺盛的明星一样,不用一两个月,可能半个月不到,热度就会没有了。
但偏偏许晋那一番言论,把他已经很红的热度又推上另一个高峰,同时也引起了许多路人理性的思考——
因为粉丝选择接机会聚众,聚众容易造成安全危险,所以不让粉丝过去接机,难道不对吗?
不是粉丝,纯粹的路人反而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声音,坚决的站立在了许晋这儿。
这些普通人,才是主流的大众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