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绯不明白他的意思,想了想,说:“宋秘书资格最老,吴秘书走后,他应该会接替吴秘书的工作吧?”
沈司煌皱眉:“应该?你为什么会觉得应该是他?”
温绯一愣:“啊?难道不是?”
沈司煌看她一眼,突从椅子上起身,慢条斯理的来到她的身边:“小丫头,宋秘书这个人虽然工作能力不错,但格局不够,自我利益之心太重,并不适合带领一个团队……”
温绯有些惊讶:“那是要在外面另外聘礼一个吗?那想要个合适的人,恐怕要花一点时间了。”
沈司煌被她打败了,看着她:“宋秘书不合适了,那为什么不可以是你?”
这小丫头性子从小就稳,外柔内刚,像一株坚韧的小草,总是能给他带来不小的惊喜。
他相信,经他一番打磨,她往往会更加出色。
温绯这下真惊呆了:“我?我不行……”
沈司煌笑了,指了指桌面的几本厚厚的书籍:“你从今天开始学习,有什么不懂的直接来问我。别跟我说不行,不然我会用别的方法让你开口说行,懂吗?”
温绯脸莫名的热了一下。
她觉得是自己想歪了,别的方法,是她想的那种方法吗?
——
每晚,在沈司煌的监督下,温绯开始学习一些知识。
而在公司里,吴清会有意无意的交代一些事情给她做,已经是在暗中培养她了。
这也导致每次温绯见宋凌远的时候,心中总是忍不住虚。
她总感觉自己要抢他的位置一样,不过,温绯也并没有放弃,她觉得有一天可以跟宋凌远公平竞争。
她倒不是真想升职,坐上首席秘书的位置,她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多赚些钱。
升职代表涨薪,涨薪代表能赚更多的钱。
有更多的钱,才能给母亲提供更好的生活,才能给她看得起病,也能……
吴清对温绯挺满意的,觉得温绯确实是个可塑之材,她本人娇娇软软,实则潜力无穷。
温绯不悲不喜、不卑不亢,依旧每天都做好自己的分内事,只要经她的的事,基本上是没有错误的。
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后,温绯去了一趟购物中心。
买了一些日用品类的东西,她来到了服装区域挑衣服。
那天,母亲看她好几次穿同一套衣服,眼睛流露出满满的心疼,以为她的日子过紧巴。
她不想让母亲担心,而且,她的日子真没有多紧巴,她的衣服有很多,都是和他在一起时,他安排的。
就是,他买的衣服,她一次都没穿过,因为太高端昂贵,她觉得不适合,他一般情况下,也不会逼着她穿。
可是,母亲若知道了她给人……会不会很难过?觉得她不要脸?
“哟,这不是我家佣人的女儿吗?温绯!”
温绯正挑着衣服,一道嘲讽的声音自她身后响起。
温绯静了下,缓缓转过身:“羽桐小姐。”
任羽桐正和两个朋友商场购物,穿的浑身上下都是名牌,就连手腕中最普通的一块手表,也要几万块,妥妥的富家千金。
曾经,温父是任家的司机,而母亲是温家的保姆。
而她,从小则在温家出生和长大。
任羽桐比她大两岁,一出生就继承了千万家产,加上她是任家唯一的女孩,从小倍受宠爱,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任羽桐身边的朋友不屑的看了一眼温绯:“她是你家佣人的女儿啊?难怪穿得这么寒酸。”
另一个朋友也轻蔑的哼道:“佣人的女儿,能跟羽桐比吗?”
任羽桐斜了一眼温绯:“虽然是佣人的女儿,但好歹从小一起长大,帮她买一套也不是不可以。”
又对温绯说道:“温绯,你挑吧,你可以在这里任意挑一件,我买单送你。”
两个朋友都表示任羽桐好大方。
温绯笑了笑,淡淡的道:“好。”
温绯转身认真的挑了挑,挑了一套一千多左右的,说道:“就这一套吧。”
任羽桐鄙夷的看了一眼价格,然后直接从包里掏出了一叠现金,霸气侧漏的放到收银台上,说:“多的不用找了,再让她挑多一件吧。”
说完,扭着性.感腰肢,和两个朋友走了。
收银的那个小妹愣了愣,问温绯:“小姐,要不钱找给你?”
温绯笑着摇头:“不用了,她不是说了吗?让我再挑一件,那我就再挑一件好了。”
挑完衣服出来,温绯就接到了沈司煌的电话。
沈司煌充满磁性的声音传来:“在哪?”
温绯报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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