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的郡沙,秋意正浓,天空湛蓝,偶尔几朵洁白的云朵悠然飘过,似乎在诉说着深秋的宁静。
阳光透过云层,洒在地面上,投下班驳的光影,随着云朵的移动,光影也缓缓变幻。
麓山上,枫叶已经由绿转黄,再由黄变红,像是在演绎一场华丽的变装舞。
公园里,金黄色的银杏叶铺就了一片片金色的地毯,踩在上面,落叶破碎的声音,沙沙作响。
一排排的桂花树还在散发着淡淡的香气,十一月的长沙,依然生机勃勃,充满活力。
某个周末,阳光明媚。
风之语二楼客厅里。
一个少女趴在沙发上玩手机,两只小腿竖起来,前后摇摆。
她有着清丽脱俗的容貌,一双大眼清澈明亮,细腻的皮肤白皙如雪。
少女旁边,王子昊则在笔记本上码字。
很温馨甜蜜的一幅画面。
飞飞阅读网。
“教主的新书真好看,让我戒掉了爱情。”看完东方不败新书的最新章节,流浪的猪猪忍不住在书评区里长吁短叹。
前段时间,他跟朋友去KTV唱歌了,点了个陪酒小妹,很标致,相当的漂亮。
没多久,流浪的猪猪就喝多了,实在喝不下去了,妹纸主动过来给他挡酒,挽着他的胳膊,不让他喝了,扶着他的肩膀,让他躺在她腿上休息。
那一刻,流浪的猪猪感觉到了一种不一样的关心,也感觉到了自己是个正常的男人。
他掏出了自己一千多块钱,到处都是划痕,屏幕花了,后盖也碎了,还不舍得换的手机,给妹纸六七千块钱的手机扫了六百块钱。
妹纸含情脉脉地看着流浪的猪猪,对他说,以后少来这种地方,现在赚钱都不容易,一看你就是个好男人。
随后,妹纸拿出手机又给流浪的猪猪扫回了三十块钱,温柔地对他说,对自己好点,去买两瓶护手霜,你看你,把我一百多块钱的丝袜都摸起球了。
自从东方不败的新书发布后,流浪的猪猪就再也没去找爱情了,专心工作,等更新。
东方不败的新书,对于一些读者来说,非常耐看。
它就是《诛仙》,一本颠覆侠义的小说。
《诛仙》是一部奇书,在东方可以称为仙侠,在欧美可以称为魔幻小说。
也许很多人对之嗤之以鼻,认为不登大雅之堂。
什么剑仙、邪魔、异兽的世界,并不存在,写这些玄之又玄,神乎其神的东西,毫无意义。
但是,小说不一定要反映现实生活,更应该描写人性,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
至于能否吸引读者,则关键还在于角色的塑造与情节的精彩程度。
从这两个角度来讲,《诛仙》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小说。
《诛仙》之于国内文学,堪比《魔戒》之于欧美文学,在所处的时代是一座难以逾越的山峰。
《诛仙》一书波澜壮阔,气象万千,气势恢宏,构思巧妙,想象力天马行空。
书中字里行间的幽默不时令人捧腹,让人充分享受到阅读的快感。
最令人称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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