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杉信虽然有了大概的思路,但要想具体的实施调查,却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上杉信所言有权限调取资料的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整个东京都内恐怕也有近十万人,并且这些人的安全等级都很高,要是擅自调查他们,恐怕案子还没破,自己就先引火烧身了。
所以,还得更进一步的缩小调查范围才行。
而这,需要更多的线索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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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梁田清之又给上杉信拿过来一份卷宗:“上杉警部,这是暗黑执法者第六案的卷宗。”
上杉信问道:“梁田警部,不是说好案情共享,毫无保留吗?这个卷宗刚才怎么没拿过来。”
卷宗虽然只晚拿来了两个小时,但其中隐藏的问题却并不小。
现在特支系既然选择协助3系办案,那他们就是绑在一起了,如果破案不力,特支系也会跟着受到追责。
所以在文件正式签署之前,上杉信就和梁田清之说的明明白白,特支系接受案件的前提是:3系必须对案件所有的情况和盘托出,不能有任何的保留。
上杉信提出这一条,是防止3系为了在破案中占据主导,故意对特支系隐瞒一些线索情报,从而导致了破案不利。
倒不是说上杉信真的认为3系会这么做,只是做事还是谨慎点好。
正所谓亲兄弟还明算账呢。
有些事提前说明白了,事后出事追责,大家也好有个明确的责任划分。
否则倒是相互推诿责任,大家闹得不愉快,好事变成坏事。
而上杉信提出的这点要求,梁田清之也答应了。
但是刚才,梁田清之却只给了上杉信暗黑执法者五件案件的卷宗,并且根本没有提到还有第六案。
如果他不拿出第六案卷宗,上杉信还不知道有第六案呢。
这就难免有些故意隐瞒的嫌疑了。
所以上杉信要问清楚,这第六案的卷宗为什么不一起拿出来?到底是因为一时疏忽呢?还是因为刚才有某些原因,所以才没拿出来。
...
面对上杉信的质问,梁田清之略带歉意说道:“上杉警部,非常抱歉,刚才有一些问题没有第一时间拿出来。”
“梁田警部,为了你我之间的精诚合作,还请你说明理由,我不希望有什么别的原因影响了破案。”
梁田清之用手指点点这第六案的卷宗:“上杉警部,是这样的,这第6案,多少有些特殊,上面有严格规定:这第六案的卷宗事涉机密,不能随意透露。
刚才我是和上面申请了好一会儿,上面才同意将这份卷宗给特支系审阅权。
这是我考虑不周,没有提前想到第六案的事,是我疏忽了,我在这里向你道歉。”
说着,梁田清之竟然还主动向上杉信鞠了一躬。
上杉信赶忙扶起他,并且回了一个鞠躬:“梁田警部,你言重了,是上面的规定与你无关,也只是按照规定走,再说,你不是已经把卷宗申请过来了嘛。”
“说到底还是我考虑不周啊,没有事先将这件事情给处理好。”
“没事,没事。您现在将它送过来,完全没有任何的不良影响,您千万不要因此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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