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 直接虎躯一震,用王八之气征服面前这位老人家,让他不光免费奉送全部版权,连同漂亮女儿也一块儿介绍……醒醒!快醒醒!
在这种进退两难的情况下,叶昭只能走这最后一条路。假如此路不通,那么他也就只能听任BEING在之后折腾他这点儿版权了。
做好了心理建设之后,叶昭斟酌着自己的言辞,继续道:“就是说,也请长户社长,请BEING加入到我即将成立的个人音乐制作公司当中来。”
这是他经过了一番思考以后,自认还算可打的一张牌。算是从索尼开出的条约里吸取到的经验。
那就是,以他的唱片版权作为抵押,将音乐制作公司的股份取出相应的一部分来交给长户大幸。
这样一来,不光可以暂且稳住这笔版权,不在独立期间被打黑枪放大礼包,还能和BEING继续保持联系,许多事情都不耽搁。
毕竟从最开始,他计划当中的一环,就是不和BEING交恶。
当然,只是一家草创当中,未来前景不知如何的公司而已,肯定不能靠着这块随手一画的大饼,就把价值高昂的这笔版权换回来。
所以,叶昭所提出的抵押,并非是从BEING这里把版权拿回来,而是同样以三年为期限,用“三年内不能发行他的精选集”这样的条件,来置换公司的股份。
三年的使用权换股权,这样的提议,不得不说,长户大幸是有些动心的。一旦答应,他几乎不必付出什么,就能够得到相当的回报。
不过,作为商人来说,长户大幸当然是合格并且精明的,光靠这些,自然也难以说服他,毕竟,只是一家草创阶段的制作公司,有谁可以保证,在这三年间一定可以盈利?
除此之外,又有谁可以保证,拖到千禧年的叶昭的精选集,和现在这个1997年叶昭的精选集,创造的利润是对等的?
既然如此,这些也许是未知的损失,又要由谁来弥补?
咬人喝血的程度绝不输给任何资本家的长户大幸,提出这些质疑,自然是想要得到更多的好处。
借着这个引子,他又继续往上开了条件,在这三年内,如果不能让BEING获得相应的利润,那么叶昭就将完全失去他在BEING的唱片版权。
在唱片的种种版权当中,叶昭本人也拥有其中的一部分权利,如果真的放弃了的话,那么今后,想要在演唱会上唱自己的旧歌,都得自掏腰包付给BEING版权费。
如此一来,长户大幸几乎不需要付出什么,就能收获到多方的好处。哪怕三年间BEING大赚一笔,因为版权收不回来,长户大幸还是可以再发精选。
不仅如此,倘若成绩不理想,他还能反过来吃掉叶昭的版权。
听了这话,叶昭笑了一下,随即认真地回绝道:“如果是这样,长户社长,请容许我拒绝。”
他是很看重这笔版权,也看重跟BEING之间保持联系这件事不假,但是,如果要因此去做这种光出力不讨好的赔本买卖,那么,他也是绝对不可能答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