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子将小孩子带到山上的,这是不能掩盖的事实,人证、当事人的口供都可以证明这点。
一个五岁的小孩子,本就没有成熟的认知,这个小叔子瞒着孩子的亲生母亲将孩子给带到山上,最终导致孩子在山上走丢,作为一个成年人,他明明知道山上有很多的野兽,很是危险,却还是不顾小孩子的安危,将一个五岁小孩子留在山上,他下山之后还不找人去寻找。
一个五岁的孩子,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自保之力,可他一不寻找,二又不告诉孩子的亲人,这是不是故意杀人是什么?!”
朱雄英最是看不起这种人,明明就是图谋人家的财产,非得要用家族以势压人,这位寡妇也是一个烈性子,要不是这位真的有恒心,这件事肯定又是被人给掩饰过去了。
“故意杀人是躲不掉的,这就是像是一个明明不会游水的人,被人推下河里,确实,他被推下去的时候确实还活着,但最终他还是淹死了,难道官府还能说这个淹死的人是被河水给杀死的?
这不是搞笑吗,我可没有听说过河水可以杀人的。”
朱雄英举得这个例子很是恰当,朱棣想了想也觉得很有道理:
“嗯,你说的确实很有道理。”
“那四叔,最终这个案子是怎么判的?四叔你插手了吗?”
要是四叔插手了,那这个案子肯定会严判。
“没有插手,但是旁听了。”
“为什么?这不就是一句话的事吗,又不复杂。”
巡查地区的案件,本就是朱棣这次巡查的职责所在,刚好碰到了,伸伸手的事情,应该不麻烦啊。
“没有干预,但是我旁听的效果应该跟直接插手起到的效果差不多,雄英,你要知道刑部自有其行事法则,若是人人都仗着权势去插一杠子,那不都乱了套了吗?”
“说得对,哎,这官官相护,上下包庇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彻底地解决。”
对于这个现象,朱雄英真的是一点吐槽的心情都没有了。
封建时代,那是所谓的阶级等级隔阂,虽然各个朝代推崇的都是所谓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是,细翻整个五千年历史,还真的没有发现一个同罪的事例。
就连追求民主公平的现代时间,那也是处处人情,件件人脉。
“雄英,你要知道,这世上本就没有所谓的公平存在,就算是真的论公平,那也只是在同一水平上的进行的,而处于我们这个层次的人,并不需要去追求这个,那些人,在我们眼里,不过就只是用来维持平衡的存在罢了。”
朱雄英的不忿,朱棣也是不解,在他接受的教育中,那些所谓的朝臣,商贾,甚至是那些延续上百上千年的世家,不过也就是他们维持皇权稳定的工具人罢了。
跟生意场上的道理是一样的,帝王之术也讲究: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
看看后来的中日,中美交易就知道,利益那才是维持双方关系最牢固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