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家的义父养的多帅气,一点也不显得老。”
“呵呵,你少贫了。”魔天被自己的义女这么一夸,笑的更是开心。
的确,他一点都不老,南宫如歌觉得。还不到四十五的人,英姿飒飒,正值魅力年华,而且他又长的这么帅气,皮肤保养得当,看起来也不过接近三十的年岁,要是还在现代,她肯定会爱上他的。
她知道义父还有事要和她说,也不再打趣他,乖乖的坐在他的身边。
“义父,这次找我来有什么事吗?”
“是,是有事。”魔天叹了一口气,有些无奈,他真的舍不得这个小丫头啊!
“什么事啊?看义父突然一副倒霉样,不会是又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吧1她知道义父这副表情是有什么大事,为了缓解气氛,她把语气变得调皮些。
还记她十岁的时候,有一次在研究一种草药,放在一个精美的碟子里,结果义父以为又是她准备的什么稀奇古怪的好吃,吃了之后面容变得扭曲,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原来那是一种可以让人无法开心起来,一直保持愁眉样的中草药,过了五天那药力才得以散去。
“歌儿,你十七岁了啊!一下子你就长那么大了,义父记得把你拎回来的时候廋的就只剩下一堆小骨头,眨眼间,你已经长大成人了。”
“义父,您说什么呢?”南宫如歌靠了过去,双手抱着魔天,“在义父这里,歌儿永远是长不大的小屁孩。”
她是南宫如歌,也是陌晓晓。
前生她叫陌晓晓,二十七岁,高级中药师,HR的幕后总裁。父母早年去世,死于一场飞机失事,本就富裕的家庭因为父母的死亡保险,她一夜暴富。具有商业头脑的她,最后接下父母留下的公司,名为HR,由友人代理,自己幕后操作。而多出的日子从事自己喜欢的中药行业。
二十五岁时,她被一个男人穷追猛打,也许是太久没被人这么关心过,最后她接受了他,两人成了男女朋友,她信任的把自己的事情全部告诉了男友,之后两人订婚,过的甜蜜而幸福。
二十七岁那年,他们决定即将举行婚礼,却在婚礼的前一个月,她出差,回来竟然看见未婚夫和自己的闺蜜在他们准备的新房里颠鸾倒凤,这时她才知道,未婚夫根本就不喜欢她,他只是从闺蜜的口中得知她是个有钱人,想敲她一大笔,还说她保守,都已经是未婚夫妇都不肯让他碰一下,不过的是个虚有其表的女人,中看不中用。
她本就是个急性子,心情容易暴躁,哪里受得了这么大的打击,直接进去抓奸,进厨房拿刀,想砍死他们这对狗男女,可惜她寡不敌众,被两人擒住,两人见事情已经败露,在她疯狂的追打之下,竟然萌生了将她杀死的念头,于是一不做二部休,把她给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