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
“怎么会呢?你未免也太小看我了!”这位莱克斯子爵干笑了两声,“只不过是一个毛头小子,我怎么可能会去吃他的醋?”
……
而陈霄离开了雷蒙娜的住处之后,一路晃晃悠悠地走着,还时不时地捏了捏自己的右手,心中贱贱地想着:嘿嘿,方才那一下的手感,还真不错哦!嘿嘿,那个叫莱克斯的家伙,艳福还真不浅啊!
没多久之后,陈霄便回到了自己如今正在借宿的旅馆——布克旅馆。
这家布克旅馆是一幢三层的小楼,里面除了葛朗夫妇之外,还住着六个宿客。
在这布克旅馆中,越是靠近底楼的房间,也就越差。一楼有着三间并排的房间,其中住着一个大胃口的战士、一个年老的魔法师,还有一个出售各种秘密消息的盗贼。这三人中,陈霄唯一能够经常见到的,便就是那个大胃口的战士了,每当到了用餐的时候,陈霄总能准时地见到——这个家伙早早地就坐在那长长的餐桌旁了。而至于其他两人,那个年老的魔法师基本上是深居简出、很少出门,就连吃饭也是躲在他自己的房间里面;至于那个盗贼,那就更不用说了,终日里鬼头鬼脑、昼伏夜出,陈霄在这里都已经住了快一个月了,却只见过这家伙两次。
二楼的房间就比一楼的强多了,一共有两间房间。除了陈霄住在这里之外,还有一个同样也是来练习烤肉系的学徒。这两间房间中都带有独立的营火,可以供陈霄这样的神侍学徒单独使用。
三楼同样也有着两间房间,这里的房间是最好的。葛朗夫妇便住了其中的一间;而另一间,则出租给了一个长相清秀的少女,那个少女同样也是神侍学徒,不过和陈霄他们不同,那位少女练习的是制作甜点。
陈霄回到旅店的时候,正好是晚餐时分。那个大胃王战士——库卡斯正坐在餐桌旁,飞快地大口大口地吞吃着一片片的白面包。陈霄的那位同行,同样也是学习烤肉系的神侍学徒莫里斯,正坐着库卡斯的对面,不过莫里斯的吃相可就比库卡斯好看多了。
这时候,葛朗夫妇正好从里面走了出来,菲思太太走在前面,葛朗就犹如一个跟班似的走在后面,手中提着一个大大的木盒,上面雕饰着繁琐复杂的奇异花纹。陈霄一眼便认出来了,那正是贪食君主赐予下的食籠。
葛朗夫妇走到了那长长的餐桌旁,葛朗老头将那食籠稳稳地放在餐桌上。
菲思太太走过那大胃王战士库卡斯身旁的时候,眼神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要知道,那些白面包是免费的,费用早就已经算在了每个人的住宿费中。可是像库卡斯这样大口狂吃,陈霄可以十分肯定:这家伙绝对是把本都给吃回来了!嘿嘿,这也就难怪,菲思太太会摆出那么一副不爽的神情了!
有时候,陈霄心中一直有着一种推测:这菲思太太之所以会容忍那个整天昼伏夜出的盗贼,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那家伙晨昏颠倒,所以从不到饭厅上来吃饭,而这样一来,这白面包自然就省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