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遥这个人就像猫。不熟的时候,嚣张又乖戾,熟了之后,赖在你家不肯走。
“我演技很好的,”他四仰八叉躺在我家沙发上,大声叫唤:“你说过的,等过两年,我骨骼就长开了,别人就不会以为我是卖脸的……”
我站在厨房里刷碗,提醒他:“你再不回去,你们公司的人要气疯的。”
他翻了个身,敲得头盔啪啪响:“那些混蛋,我压根不想见他们。还不如在你家……”
我只能出杀手锏了。
“你这样闹腾,都不会想乐盈的吗?”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
他上午的样子我也见过,那种悲伤,绝不是假装出来的。
半天没听到回音,我回头看,看见他站在厨房门口。
厨房里灯光是黄色,照得他眉眼都柔和起来,他垂着眼睛靠在门边,看着自己脚尖。
“涂遥?”
“我不知道,乐姐是不是有预感,”他垂着头,声音低沉:“昨天,她和我说,不管失去谁,都要过好自己的生活。”
“我想要你当我的经纪人,我想当天王。乐姐是因为急着带我赶通告出事的,我不想让她白死。”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把手套脱了,准备过去拍拍他肩膀。
“我骗你的。”
“什么?”
“我骗你的,”他抬起头来,看着我,眼睛里像有东西在发亮:“我没有这么厉害。”
“我冷静不下来,我一安静下来就想起乐姐死的样子,所以我去飙车,但是想到你,我就会好一点。只有在你身边,我才能好好思考。我不想回公司,我不想考虑任何东西,我只想呆在这里,什么都不想。我是个懦夫……”
我搂住了他肩膀,这少年比我高半个头。
“不是的,你不是懦夫。换了别人,肯定还没有你做得好。至少你没有去闯什么大祸。”
他把下巴靠在我肩膀上。
“我不能和别人比,我不能做普通人。”他轻声告诉我:“我是涂遥,我要比别人强,才能当天王。”
我不知道这句话是谁教他的,但是,这确实是实话。
这世上所有事,都是牺牲一部分,换来另一部分,站得越高,牺牲得越多,他才十九岁,就已经懂得这个道理。
“虽然被拒绝了,我还是想问,你能当我的经纪人吗?”他的手抱紧我背,嘘出热气在我耳边,他抱得这样紧,好像我不是一个才认识不久的人,而是他唯一的救命木头。
形容不出的感觉,我不知道被拥抱也能这样深刻。
“我,”我张了张嘴,有点艰难地告诉他:“我并不是不想做你的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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