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体,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角色和地位,但必须遵循法度,为了这个利益集合体的壮大而努力。权利和义务的说法很新颖,但却直入人心。因为大多数人下意识地认为生老病死、天灾**都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对国家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对于民族的解释,新法则是笼统的多!大体上而言,新法认为燕、赵、齐、秦、韩、楚六国百姓皆为同族之人,族曰华夏,皆炎、黄子孙矣!我们有相似的文化,共同的先祖,我们知书达理,这是我们和蛮夷最大的区别!
韩国果决的行动极大地震慑了东郡、砀郡的豪族,在各地府衙对新法不遗余力的宣传下,舆论的风向开始转向对韩国有利的一侧。私兵们发现,和效忠豪族相比,似乎顺应新法,参军立功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因为在地方豪族的私军里面,也有亲疏远近之分。为上位者长期把持大权,根本没留给下层民众晋升的渠道。如果为了自家主子的事情不幸战死,也不过只有绵薄的抚恤,哪里像韩军,无论是伤残也好,战死也罢,都有完善的抚恤制度!战死了,自有国家替自己赡养老人。如果没有战死,只要立下军功,就有财帛、土地、爵位种种奖励!要知道,如果有爵位,哪怕是最低的云骑尉的爵位,也可以见官不拜。当地的地方官员甚至要在一些影响民生的大事上征求自己的意见!这足以光宗耀祖了!
秦、赵两国自然不愿意两郡的豪族在韩国的攻势下就此偃旗息鼓,两国主事的人员开始故意制造摩擦,营造地方豪族不肯善罢甘休的架势,虽然实际上地方豪族们还在犹豫是束手就擒接受命运的安排还是誓死一搏!
如果秦、赵两国在这个时候出兵攻打韩国,他们自然乐于火上浇油加一把火。但人老成精的各族族长们知道,秦、赵两国说起来不过是利用自己这些人,他们许诺的都是空口无凭。在这个韩国如日中天的时候,自己最多是他们手中的棋子,没有人甘愿做棋子,自己这些人之所以就范,不过是抱着一丝希望,希望韩国忌惮自己这些人和秦、赵两国的联合而在新法的问题上有所收敛!说到底,双方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如果双方不能各取所需,也就没有了合作的基础,随时都可以分道扬镳。现在就看,到底是哪一方沉不住气先提出条件。
可秦、赵两国根本没有征求两郡豪族的意思,直接就代表两郡豪族和韩国对立上了。偃旗息鼓了十来天的匪患又起,还是在范睢身在的东郡,挑衅之意,昭然若揭!
范睢也没有丝毫的犹豫,直接派兵剿杀。也许是韩国的精锐斥候太过厉害,也许是秦、赵两国走漏了风声,总之,匪患没过三天就被羽林军清剿一空。秦、赵两国着实吃了一个不小的闷亏!韩国用雷厉风行的作风告诉蠢蠢欲动的两郡豪族们,想要和韩国作对,就要做好失败后的准备!
终于,两郡的豪族们意识到,随着新法在桂陵大获成功,他们起事成功的希望越来越渺茫!秦、赵两国摆明了不愿意为自己这些人出头,充其量只是助威,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去赌成功率不到百分之一的事情,实在太过不明智!
何况,有许多通融的办法可以减少自己的损失!比如,新法里规定,可以用一定的财帛来换取爵位,虽然是最低的三种爵位,虽然爵位的价值不菲,但总归可以名正言顺地保留自己名下的土地不是?!
这已经比最初的设想要好的许多!韩国给了自己这些人台阶,也没有把自己逼迫地太急,如果再不识趣,也许就是人财两空!没看到一直保持中立的吴钦升职成为郡丞了吗?!这就是支持韩国的好处!小心驶得万年船的作风在这个时候又发挥了关键的作用,两郡的豪族们私下碰头,终于下定决心,结束这场一开始就没有多少胜算的闹剧!因为范睢已经放出话来,只要自己这些人识时务,也许,韩国的商行联合会里,会有自己这些人的一席之地!要知道,土地可不是唯一的财富!
即使对财帛不感兴趣,一心想要土地的,也有别的想法。别忘了新法里的另一条规定,那就是韩国新占领的郡县在三年内可以由个人出钱租赁,这段时间,土地是可以买卖的!至于三年后,就要按照爵位确定是否要由国家赎回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