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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瓦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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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照摊主的说法,这汤是老鸡汤,又浓又香,但林贞娘吃得出,这不过是用鸡熬的高汤兑了水。像这样的高汤,一般都是炒菜时来提鲜的。在没有味精、鸡精的大宋,更是如此。这高汤一熬上,就得天天加温熬个开,时间略长时还得把里头的鸡或是肉骨头重新换了。像现在这馄饨汤,高汤用的鸡可能时间略长,味道就没有最初的鲜了。

    但像这样的小吃摊,肯用高汤来作汤,也算是下了本钱。看小桌边上坐了吃客,也知道这家馄饨摊还算受欢迎了。

    林贞娘捧着碗,一边吃一边四下张望。

    现在这个时候,瓦肆中的勾栏还不是表演的时候,所以来看热闹的人并不多,过往的不是那些喜欢在街市瓦肆徘徊的闲汉,就是在瓦肆里表演的艺人。

    光是坐在这儿这一会儿功夫,她就看到好几个穿着短衫的少男少女经过。一身劲装,看起来很像后世的功夫服,但又略有不同。只是手腕和脚腕上,都是有护腕束紧的,男的穿的是平底的快靴,女的则是一双天足,或粉或红的绣花鞋,毫不在意地露出来。

    这时候,还没流行缠小脚。听说,只有那些当红的小姐为了让脚看起来更纤瘦,才会缠上脚,但也只是缠得细了而非裹成畸形的三寸金莲。

    不过,就算不裹脚,一般良家妇女也会穿着长裙,把绣鞋掩在裙底,青楼里的小姐也不会露出绣鞋来,就是街上叫卖只穿裤子的妇女也只从裤底露出那么一尖尖,还是为着干活方便。只有这些做杂技表演的艺伎,才会露出脚。

    因为头一次看到女子露出绣鞋,林贞娘不禁多打量了两眼正从馄饨摊边走过的少女。

    只听那着粉鞋的少女正和身边的姐妹抱怨,“这次再立不住脚,就只能去‘打野呵’了。若真是那样,咱们这班子可就真是没有前途了!早知道,我还不如就在东京城里转去菊仙班呢!”

    这穿粉鞋的少女浓眉大眼,生得艳丽,而她身边穿着青色绣鞋的少女却是姿色平常,又在脸上生了些雀斑,只是一双大眼却显得很是精神。粉鞋少女说话间尽显骄色,显是因容貌很是自负。青鞋少女就更平和些。

    “你莫要再说这样的话了,你若真有心去菊仙班又怎么会和我们一起离了东京城呢?满城人都知道菊仙班在京里红透半边天,靠的不是技艺,咱们这样的清白女儿,何苦跟他们搅在一起呢?”

    两个少女走得远了,她就听不清楚她们说的话了。虽然有些好奇,却自然不会跟上去偷听,只自言自语道:“什么是‘打野呵’呀?”

    她这话才说出口,就听到旁边有人一声轻笑。她回过头去,却是坐在她后面的一个男人,正掩着嘴轻咳。

    虽然确定笑她的就是这男人,但林贞娘只是撇了下嘴角,并没有出声。

    那男人咳够了,却抬起头来,看着林贞娘,一张白皙的面容上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这男人生得极好,什么面若敷粉,唇红齿白,潘安之貌,说的就是这男人。从本心来讲,这个男人的确是林贞娘醒来后看到的第一美男子。

    看到林贞娘微瞬的目光,男人脸上的笑容更温善几分,“小娘子,那‘打野呵’说的是一个杂技班技艺不佳,没办法在各瓦肆表演,就只能在大街上卖艺,各州县流散生活——像那样的,是伎中下等,在这一行里,是最被人看不起的。”

    林贞娘“哦”了一声,已经从最初的惊艳中醒了过来。这男人,不过二十左右,却对瓦肆行规如此了解,显然也是在瓦肆中讨生活的。只是,看他穿着长衫,并不像刚才看到的杂技班少年一样穿着短打。就不知是做什么的。

    收回目光,她取出荷包数了三文钱与那短胖的老板。正要起身走人,却突听一个粗嘎的嗓子奇道:“咦,朱先生在这儿呢啊!咱们楼里的梅姑娘还叫小的去找您呢!说是上次那支曲儿,她还唱得不甚熟,想请您再去和她和几遍……”

    那俊美男子扬起眉,懒洋洋地“哦”了一声,这才数了钱丢在桌上,“和梅姑娘说,我闲下来就去春满楼。”说着话,他迈了步,却又忽然回过头,冲着林贞娘灿然一笑,“小娘子,后会有期了……”

    见那男子笑着转身,慢步走开,林贞娘失神片刻,才反应过来:这、这男人什么意思?冲着她那样的笑,还什么后会有期?!难道竟是在勾引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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