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走出商场,才发现天公不作美,又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乔雅丹掏出手机,看了看预报,说道:“台风要来了,晚上有大雨,要不你先回学校吧。”
方晓前世在深圳呆了多年,知道四月很少有台风,就算有,威力也比较小,他看着霓虹灯映照下并不密集的雨幕,说道:“反正是坐地铁回去,雨大雨小都一样,我去酒吧呆一会,先熟悉熟悉工作环境。”
“那好吧。”
乔雅丹表白之后,也不管方晓接没接受,没有一点羞涩和尴尬之态,很干脆的挽上了他的手臂,在路边的便利店买了把雨伞,然后凑在一起,朝酒吧走去,一边走,一边介绍道:“酒吧每天晚上七点营业,十二点打烊,你要是只当乐手的话,可以来晚一点,因为客人基本都是附近工作的白领,他们一般八点多才下班,九点之后才是客流高峰。”
方晓嗯了一声,问道:“酒吧就你一个服务员?”
“还有一个,叫陈素,她也是兼职的,刚生了小孩没多久,最近上班来的比较迟。”
“酒吧的乐队和歌手呢?”
“等会我介绍给你认识。”乔雅丹侧头看他,提醒道:“他们水平都很高,你等会不要表现的太自傲。”
“我像自傲的人么?”
乔雅丹抬手在他面前打了两个响指,说道:“你不像,你就是!”
这是昨天的梗了好不好……
“你真了解我!”
“了解的还不够。”乔雅丹用手臂轻轻蹭了他一下,建议道:“要不晚上你别回学校了,咱们找个酒店,好好了解了解?”
方晓闻言惊讶,低头看她。
“呆头鹅!瞧你那色迷迷的样子。”乔雅丹大笑,她轻盈的跳过一团积水,嘻笑着说道:“是你脱光了让我了解,不是我脱光了让你了解。”
方晓招架不住,苦笑道:“说好了不准调-戏人的。”
“那是你说的,我没答应。”
方晓觉得乔雅丹头脑有点脱线,但是和她在一起,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自在感,或许是因为她活力四射的热情,或许是因为她直爽不做作的态度,又或者是因为她身上那股如春日阳光一样灿烂的正能量……
两人回到酒吧,刚刚好六点半,沈叔已经不在了,吧台后面站着一个大约三十余岁,穿着黑色酒吧制服的男子,他正在和一个头戴着小圆帽,背对着门口的客人聊天,没有看到沈叔。
“阿达哥。”乔雅丹向男子扬了扬手,然后和那个戴着小圆帽的客人打招呼,说道:“宝叔。”
“丹丹啊,今天怎么上班来的这么晚?这可不像你平时的作风。”宝叔年纪不小,似乎超过五十岁了,他看着两人挽着的手臂,问道:“这个靓仔是谁啊?”
“沈叔给我放了两小时假。”乔雅丹松开方晓的手臂,介绍道:“这是我男朋友,方晓。这是宝叔,萨克斯和爵士鼓的大行家,这是酒吧的调酒师,阿达哥。”
“宝叔,阿达哥。”
阿达很和善的笑着对着方晓点了点头,他头发很长,扎着男士马尾,很潮。
“丹丹找到男朋友了啊,真不错,是该有男朋友了。”宝叔身材微胖,慈眉善目,观之可亲,他打量了一下方晓,笑眯眯的说道:“小伙子挺帅气的,和丹丹是同学?”
“他和我一个学院,学音乐学的。”乔雅丹抢着介绍了一句,然后拿过装着旧鞋子的购物袋,说道:“方晓,你在这坐一会,我到后面去换衣服。”
她走了之后,方晓问道:“沈叔呢?”
“沈叔回家去陪他女儿了。”阿达从吧台下拿出一个只剩下三分之一容量的酒瓶,说道:“方晓,沈叔说你过几天来这里上班,那以后大家就是同事了,我先请你喝一杯。”
“哟,埃德拉多尔波本桶十年陈酿。”宝叔看着那琥珀色的酒瓶,眼睛一亮,说道:“这可是好酒。阿达,你反正不喝酒,不如给我来一杯,我陪小方喝。”
阿达笑了笑,拿过来两个玻璃杯,放了几块冰块,倒了两杯酒,他的动作很优雅,手很稳,轻点了两下,就倒好了酒,两个杯子里的容量几乎一模一样。
宝叔是个爱酒之人,他不等阿达收好酒瓶,就迫不及待的把两杯酒拿了过来,递了一杯给方晓,然后捧着酒杯,嗅了一下,陶醉道:“香啊!很久没有喝到这么好的酒了。”
“这种高度酒,你不能多喝。”阿达收好酒瓶之后,说道:“酒吧已经两三年没有来新同事了,今天我是看在方晓的面子上,才让你喝一点。”
“我知道,我知道。”宝叔有些无奈的摆手,然后举起酒杯,对方晓说道:“小方,今天托你的福。来,来,尝尝,这是单一麦芽苏格兰威士忌,由世界上最小的酒厂酿造,口感醇厚,有力量感,是威士忌中的精品。”
方晓抿了一口,他很少喝酒,不懂品鉴,入口之后,只觉得热辣辣的,度数比普通洋酒要高,除此之外,什么感觉都没有……
“小方来这里上班,做什么工作?”
“我是来面试做木吉他手的。”方晓放下酒杯,说道:“但是面试之后,沈叔没说让我具体做什么,就让我过几天来上班。”
宝叔拖长音哦了一声,转头问阿达:“曹昆要走?”
“昆哥怎么会舍得走。”阿达用双手撑着吧台,笑着说道:“沈叔说你们几个老家伙太惫懒,翻来覆去的就会搞那些老歌,所以找方晓过来,给你们点颜色看看。”
“哟呵!”宝叔夸张的打量方晓,说道:“这么说,小方你很有本事啊?来来,咱们好好聊聊,让我看看你准备给我们这些老头子什么颜色。”
然后他端着酒杯,一边慢慢品尝,一边和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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