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钟后,农家乐的小院子里,恢复了之前的平静。
院子里躺了一地的人,血流满地,殷红的鲜血渗进泥土里,将泥土染成瘆人的红色。
而唯一站着的,便是那个带头的麻子脸,几乎愣在了当场,手中的雨伞“啪”地一声掉落在地上,很快便沾染上了血水。
“你……一定是怪物……”
麻子脸嘴角抽了抽,从牙齿间好不容易挤出这几个字来。
他彻底被惊呆了,混了二十年的江湖,竟然直到今天才恍然大悟,原来他连个屁都不算。
一起带来的十来个人物,其中有不少可是从地下拳场走出来的,历经过真正的生死拼杀的,手上沾过人血的狠角儿,怎么可能,竟在短短的三分钟里,败得一塌糊涂?
甚至,连这小子一根毫毛都没有伤到?
麻子脸几乎不敢相信这个可怕的事实,他的四肢已经僵住了,甚至连转身逃跑都做不到,正能一脸惊恐地看着洛南,脚下踩着一具又一具的尸体,慢慢地朝他走过来。
“麻子,你还有底牌没?如果没有的话,我就要干掉你了。”
洛南冷笑一声。
他之所以要留着这货,并不是因为他仁慈,而是他到现在还搞不清楚,那个自始至终一直在旁边吃花生、慢慢喝酒,淡定到家的黑衣男子,究竟是不是和他一路的……
如果是的话,怎么会亲眼看着这群人被一个个干掉,竟然沉得住气不动手?如果不是一伙的话,他究竟又是什么人,竟然内心强大到端坐于此,不慌不忙,毫不担心这场争斗会波及到自身……总而言之,这个黑衣男子,一定是个危险系数很高的人物。
洛南说着,手里玩转着一根竹筷,冷笑道:“听说,用竹筷插进人一侧的耳朵,再从另一边拔出来的话,人会痛得叫上三天三夜才会死掉,我只是听过并没有见过,今天我想亲自试验一下。”
说着,往前跨了一步,目光凌厉无比,气势凌人。
麻子脸彻底吓坏了,再也不管不顾,扭头冲着那个正在悠闲喝酒的黑衣男子大喊道:
“姓秦的你这个王八蛋!老子要被人干掉了,你特么的还不出手嘛?我告诉你,只要老子跟吴老大说一声,你老妈必死无疑!”
洛南微微一怔,不由得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目光缓缓朝黑衣男子看去。
“啪嗒”
黑衣男子放下手中的筷子,缓缓站起身来,摘下帽子,露出一张满是沧桑和伤疤的脸颊。
刚毅、果敢、不屈、狼性十足……
这是洛南的第一印象。
“吴老三给我的命令是,杀掉这个叫洛南的人——不过,他并没有说,要我救你们。也就是说,我完全可以坐在这里,看着你们被他一个个轻松地杀掉,如同杀狗一般。”
秦天眼神冰冷道。
“秦天,你这个狗娘养的混蛋!信不信,老子只要一回江淮市,绝对先搞死你那个病怏怏的老妈,省下你再为了给她治病到处求人,你是不是要谢谢我啊?哈哈,然后把你老爸一块儿搞死,送你们全家上西天,看你特么的害怕不害怕!”
麻子脸对秦天的这副语气很不满,不禁破口大骂起来,脸上露出阵阵狞笑,话中的嘲弄意味不言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