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的皮肤白皙,闭上眼睛的时候还显得有些过于清秀。可方岚知道,他的眼睛却格外有神,并不算大,却有着完美的弧度和水润的眼珠,目不转睛看着别人的时候,就会显得格外值得信任。
詹台的睫毛又长又浓,像把小扇子一样。眉毛修长,在眉峰那里轻轻扬起,又让他的整张脸显得很有精神。
他长得确实好看,性格也很活泼,嘴甜心软,还有侠义心肠。
他才十九岁,本应该读大学的年纪,却已经在江湖里吃了很多苦遭了很多骗。
如果詹台读大学,应该会是最受女孩子喜欢的类型,不知要夺去多少女孩子的心。
像幼卿一样,她的幼卿。
方岚第一次遇见幼卿,是在陆叔叔的家里。
她和幼卿同岁,都在读小学二年级。
她童年不幸,摊上了懦弱无能的母亲和绝情绝义的父亲。母亲还在孕中,父亲就已经出轨有了小三。她不到两岁的一个晚上,睡梦中被父母的怒骂嘶吼声吵醒。
绝望的母亲抱着惊恐哭泣的她,眼睁睁看着暴怒中的父亲摔门而去。
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母亲在附中的初中当语文老师,陆叔叔在高中部教英语,还兼班主任。
两个人在不同的校区,彼此之间也不过知道个姓名,点头之交罢了。
一直没什么交集。
直到她六岁那年,陆叔叔的妻子,幼卿的妈妈,因病去世。
幼卿和她不同,人生的前六年一直生活在温暖疼宠的家庭氛围中,即使是他妈妈在乳腺癌的晚期已经形销骨立,却还能保持乐观坚强的心态,给儿子和丈夫留下数十封厚厚的信件。
后来的很多年,她和他都在每年他生日那天一起拆母亲留下的信,感受一个伟大的女人临终前的哀思和不舍。
在截然不同氛围中成长,幼卿受父母庇护,性情格外宽厚,她却要早早支应家庭,护住胆小懦弱的母亲,性格敏感,很有几分见不得沙子的尖锐。
八岁那年,她的妈妈和他的爸爸决定重组家庭,幼卿接受他们四口的新“家庭”,却比她要快上许多。
要是时间能够重来就好了。方岚静静地想。
要是能够重来,她一定一分一秒都不和他分开。
可实际上,他们也从来没有分开过一天的时间。
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再到高考之前,他拿着她的志愿照抄了一遍,高出录取线四十多分,跟她读了同一所大学。
别人都夸她好看,她却觉得自己不及他美好的万分之一。
那些暗恋的心情像是野蛮生长的杂草,不经意间将一颗柔软的心层层裹挟。
感情像是个阀门,被撩动了心又哪里能轻易收的回来?
暗恋就是自虐,虐身又虐心。
她想了又想,还是挺起胸膛。她姓方,他姓陆,有什么不敢想不敢做?
青梅竹马的陪伴,相依为命的依赖,还有什么比得过这样的情分?
何况,她长得还算不赖!
男生不都喜欢漂亮姑娘?
她想着想着,又对自己多了分自信,打电话把他从宿舍里叫下来,在四宿舍昏黄的路灯下,对他表了白。
“我喜欢你,从很久以前就不是亲人的喜欢。”她面上坦然,手指却缩在衣袖里,狠狠地绞在一起。
他却像是十分愕然,目瞪口呆地望着她,半晌才说了一声:“我知道了。”
她难过了很多天,也一连避开了他许多天。
等幼卿好不容易再堵到她的时候,就看见她瘦了好大一圈,入学前买给她的连衣裙,现在宽宽大大地罩在她的身上。
他叹一口气,上前将她拥入怀中,拍着她的后背说:“你也太倔了。”
自此,人生美满岁月静好。
方岚觉得自己曾经受过的那些苦,上天都以陆幼卿这个人,补偿给了她。
詹台长长出了一口气,皱眉想了片刻,转过脸才发现方岚怔怔地看着他发呆。
“怎么了?我太帅了是不是?看傻了?”他嘴角勾起,伸出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方岚回过神来,避开他的手,问:“怎样?有效果吗?”
效果说有,也说不上,说没有,多少倒还沾一点边。
詹台沉吟片刻,问方岚:“你的化尸水是在哪里找的?”
方岚一愣,说:“红磡宝灵街土地庙旁边的一条小巷子里,接连几家店铺都卖些香烛纸马。碧盏云蜡一拿出来,人家就明码标价,半点也不难。”
也是,香港北接两广,南连东南亚,市场广阔来源分明,不比内地限制诸多。
市场过了明路,就有供给有需求,有平衡也有价格。
她买这一瓶化尸水,还真的称不上难。
方岚疑惑,问他:“怎么?这还有关系?”
詹台唔了一声,却没有正面答她。
有没有关系,他也不知道。
方岚不依不饶:“你问米的时候,看见了什么?”
詹台叹口气,说:“每年盛夏七月半,阎王施恩大开鬼门关,无数孤魂野鬼在阳世游荡。”
“正是应了那句,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家家户户置办下冥衣纸镪带去十字街头,去找乌衣白发的神婆念念有词地焚化。有些人贪得无厌,还要拿了旁人的八字来作鬼。神婆脱下脚上脏污恶心的黑布鞋,将那八字藏在黄纸小人中,口中污言秽语一连串骂出来,手里还要不停地拿鞋底拍打黄纸小人,替雇她作法的主家出气。”
“备祭品,搭高台,唱彩戏,抢孤品,热热辣辣哄闹整晚不停,朝早起身,还要继续再派平安米。”
“是为盂兰节。”
“铜锣湾地铁站e出口,沿记利佐治街一路行至高士威道,便可看到高约十米的盂兰节正坛,端中立在维多利亚公园中间。”
方岚听他这一连串路名报得娴熟,吓了一跳,问道:“你怎么知道得这样清楚?”
詹台眸光晦暗不明,神色阴阳难辨,土生土长的西北汉子,脱口而出竟是纯正的粤语:“阿mark话卑我知嘅。”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一句话的意思是:阿mark告诉我的。
先生前两天p了一张新文《天鹅海北岸,天空城南》的封面,好看吗?